机动车强制报废条件是什么?
当前位置:报废新闻 发布时间:2024-01-06 15:27:33
机动车强制报废条件:非经营性小微型车的强制报废并未明确规定报废的期限,直至不能再通过年检。不过,当车辆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,就会被引导报废。当车龄达到15年时,年检将由年检改为半年检。出租车的报废期为8年。旅游和公路客运车辆15年。小型卡车有12年的历史了。重型、中型和轻型卡车15年。半挂牵引车15年。
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报废车报废流程如下:
1、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明、机动车登记证书、机动车行驶证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、复驶/注销登记申请表;
2、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收费,收车牌;
2、登记受理岗申请,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。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,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,符合汽车报废标准,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。
3、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。
4、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。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,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,车架(底盘)要割断。
5、车主持变更表、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,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,回收牌证,按规定上报审批,办理报废登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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